摘要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是立法过程中的权益之计,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一事不再罚"。关于"一事不再罚"的定义,学界尚有争议。其核心争议集中在"一事"与"不再罚"的定义上。此外,关于"一事不再罚"的理论基础也有所争议。本文将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出发,探寻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法理机制,并认为"一事不再理"的理论基础为"一事不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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