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明清时期洱海地区农业的发展中,围绕着农业资源的利用与村落、族群之间的互动,村落规约发挥着社会秩序的维持和运作规范的功能,地方民众、村落权威阶层、官府在不同程度上共同界定村民的农业资源的利用规范。本文通过明清时期洱海地区村落规约及基层社会发展脉络的梳理,探究该地区明清时期的村落社会变迁与基层社会自治权力的运作,以及国家是如何在村落社会中施展权力以解决相关问题,深入了解明清时期国家与西南边疆基层社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