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治理模式遭遇瓶颈,跨域大气污染的府际协同治理势在必行。京津冀区域应围绕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形成伙伴型的横向府际关系,并通过权力让渡和移交,更好地发挥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组织的作用,使其能独立高效地开展区内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伙伴关系的构建、府际利益的协调、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治理信息的共享以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模式。

  • 出版日期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