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定抗震设防标准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目的,目前通常的做法是以50年超越概率63%的地震动作为第一阶段设计的强度验算标准,而以扣年2-3%的地震动作为第二阶段设计的弹塑性变形验算标准,并认为此种做法可以体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原则,本文从危险性分析不确定性的角度指出上述做法存在较大的问题,以引起讨论和进一步的研究。

  • 出版日期1997
  • 单位上海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