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全国各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孤立地进行试点改革,这加剧了行政类事业单位与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造成了事业单位员工与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养老金收入的不公平,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同一事业单位内部之间的不公平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结果却引发非国有单位人员、自主就业人员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彻底的不满。这与坚持以公平为核心价值取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严重脱节。因此,在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应该坚持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私人企业以及农民、自由职业者之间在养老金待遇上的相对公平性,合理确定包括事业单位员工在内的各个群体的养老金待遇差距,确保公平价值理念得到充分体现,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