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有无肇事肇祸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进行比较,并对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的家庭功能进行比较研究。方法对临床入组精神分裂症患者200例,采用一对一问卷调查法,使用一般人口学调查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CV)、家庭亲密度及适应性量表(FACES-Ⅱ)、肇事肇祸评级量表对患者进行调查。结果有无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各因子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肇事肇祸分级的患者情感反应因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有无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无差异,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分级越高,家庭情感反应功能越差。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宁夏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