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户外自助旅游实际是驴友的共同涉险,它可以是一种非典型合同。其中实际组织者自然因其先行行为负有较高程度的注意义务,其他同行驴友是否承担责任则视其过错程度而定。因此,个案中责任的判定主要基于对注意义务存在程度的分析判定,同时可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相关纠纷解决过程的调整。

  • 出版日期2010-5-2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