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冤错案件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刑事申诉作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材料来源,为权利人提请救济冤错案件提供了重要途径。但由于实践中申诉审查主体不中立、审查程序缺乏监督以及审查标准高,导致申诉案件难以进入再审程序,申诉制度被虚置。为保障申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引入异地审查模式,实行立案登记制,审查公开进行,保障律师的参与,降低再审启动标准。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