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内官职能辨正

作者:王伟; 白利利
来源: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2014, (5): 102-104.
DOI:10.3969/j.issn.1672-2817.2014.05.018

摘要

秦汉内官的主要职能与逮捕罪人、看押囚犯等狱律令法事务有关。秦汉时的内官机构应是专门管理皇室宗亲及外戚成员的机构,可独立办理涉及皇室宗亲的案件,有相对独立的执法权。内官和廷尉分别负责皇室宗亲外戚和整个国家的司法事务,除涉及对象有别外,其职能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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