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际私法的范围,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从语言学角度看,大国际私法观更具科学性。在我国学界,大国际私法观也是主流观点,但是我国的大国际私法观与前苏联大国际私法观并非一样。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前苏联大国际私法观对我国国际私法理论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当前国际形势下,国际统一实体规范的作用日益突出,因此应重新认识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就产生发展与法律作用看,国际统一实体规范与冲突法并非相互独立,反而是相互促进与补充的。在学科理论方面,国际统一实体规范也应列为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