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由一个物流服务集成商和一个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组成的物流服务供应链,基于不同权力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主体的情形,研究物流服务供应链定价决策,探讨不同权力结构下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主体的最佳选择,以及相同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主体下最适用的物流服务供应链结构。研究表明,单一主导结构下,由追随者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能够更好地促进物流市场需求和供应链的整体效用,并使物流服务集成商和提供商实现双赢;在定价和服务决策下,集成商和提供商均倾向于由对方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不同权力结构中,提供商主导下的物流市场需求和供应链整体效用均最低;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加成员和供应链整体效用及消费者剩余。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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