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田赋征项在历代的赋税征收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明清时期的田赋收入首先要满足中央财政开支的需要,地方存留所占的份额有限。受长期战争的影响,清初时期虽然强调征收田赋中央与地方起存参半,但一直难以落实,三藩之乱平定以后,起存占比仍严重失衡。分析康熙三十二年常州府的田赋征收数据可见,因钱粮过度起运,地方可支配存留严重不足,因而被迫裁减地方官员薪俸和裁汰衙役。受经费困窘的影响,地方官非法谋求新的收入途径,继而滋生吏治腐败,而这些问题的交织也加重了地方百姓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