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克的政治哲学并不是传统所认为的那样在《政府论》中得以完整表述,而应当结合其《人类理解论》才能得以完整的理解。洛克以其独有的谨慎确保其政府学说的确定性,包括理论层面上的可能性与实践操作的可能性。在理论层面,洛克通过对那个时代自然法的三种理解即上帝、城邦道德及理性的三重颠覆,开辟了自然法向自然权利转变的道路,为政府起源奠定了其本身的政治哲学基础。在实践层面,洛克通过人类结成公民社会的心理分析及操作可能性分析,论证了政府何以可能持续运转。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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