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回重审程序性制裁是我国现行刑诉法中唯一具有典型意义的程序性制裁方式,它的确立有着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我国刑事发回重审程序性制裁本质上是法院系统内部在程序上的自我约束机制,因而其在适用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另外,要正确地适用该机制还需厘清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