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继续坚持集体所有制,但要加以完善;二是国有化;三是私有化。三种主张各有其优点,也各有局限。选择土地制度创新路径首先要明确如下几点:第一,不同地区的土地有不同的功能,因而应有不同的制度安排;第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应当有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特有经营方式及其所有制基础;第三,任何土地制度的创新都应建立在对现行土地制度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第四,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土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后果。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提出了实行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三者并存的多元土地制度的创新思路。

  • 出版日期2007
  •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