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深入推进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要以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为指导。这样则需厘清学术界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基础的纷争,应回到马克思《资本论》中对分配关系论述的文本性理解上来。可以说,《资本论》的逻辑从研究对象包含了分配关系,收入分配研究服从于剩余价值研究的主线,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是从各种具体收入形式的现象形态入手,而最终抽象出现象形式背后的实质性规定并确定其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依据《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全景式逻辑扩展的理论解析,可以归纳出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逻辑起点,劳动力商品理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论为理论支点的。因此,价值创造提供了分配的对象,价值分配由生产要素所有权决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