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公共项目规划设计与决策中普遍存在市民"规划后博弈"现象,已不能满足市民群体日益提高的生活要求,将其转变为市民的"规划中博弈"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等前置程序的制度化、市民规划参与领域与形式的明确化、市民参与反馈机制的标准化,建立起硬约束的市民参与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教育功能,增强市民的公共意识,营造完善的公共空间,引导现有社会组织"转型"介入公益性参与,提升市民参与的公共性;推动政府、企业与市民等参与利益主体的再定位,引导市民由个体参与向集体参与转变,明确强势规划主体的参与定位,构建保障市民有效参与的规划协商机制;改变市民群体"被动性"的规划选择为主动选择,从而增强市民在规划补偿中的选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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