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建设新农村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和分类入手,分析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障碍,认为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的缺乏、内部治理结构设置不健全、金融扶持措施缺乏可操作性是其发展的主要障碍;要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治体系、界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构、完善金融立法、落实金融扶持措施、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