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正处于急遽而深刻的社会转型期,各种风险大量出现,突发性公共事件频频发生,给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如何应对各种风险与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我国政府和社会亟需解决的重大治理问题。由于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的存在,对于"风险社会"和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挑战,无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组织都无法单独应对,因而合作式治理成为一个普遍的选择。在合作式治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共同成为风险社会的治理主体。近年来,我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就共同应对风险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但合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香港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式治理模式,可以为我国内地探索应急管理领域的合作式治理提供重要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