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学习概念主要是指“书本知识学习”,这种单一的学习类型观造成学生身心发展极端片面。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的发展取向的要求,我们应建立学习类型多样化的观念。区别于心理学主要从学习的结果和机制划分学习的类型,我们可以根据人的生活所面对的活动对象或领域的不同,将学习划分为符号学习、交往学习、操作学习、观察学习、反思学习等类型。不同类型的学习对于学生身心发展具有不同的价值,同时也存在各自的局限性。为了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应该实现学习类型的多样化,以达到不同类型学习发展功能的互补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