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以汉语中送礼性提供类言语行为中的虚假拒绝为对象,基于Verschueren(1999)的语言顺应论对其进行定性研究,探讨虚假拒绝的界定及其双向性和区别性特征以及它在实现过程中的人际社交语用理据。本研究意在进一步完善和验证Isaacs和Clark(1990)对虚假言语行为的解释,揭示Grice的合作原则及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模式对阐释汉语文化语境下虚假类言语行为的不完全适用性,验证借助语言顺应论探究虚假言语行为的可行性,为类似行为的跨文化对比研究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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