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刑事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使其享有到了更多的诉讼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否定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的不当情形。本文试图指出对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的否认本身是一个伪命题,否定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不利于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不利于抚平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其违背了法制统一的要求,在刑事诉讼法即将修改的大背景下,如何赋予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求偿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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