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总结了我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存在五点缺陷:法律法规强制性缺失、保费缴纳主体混乱、地方发展差异较大、保险责任范围过窄、理赔程序较为复杂等,在此基础之上借鉴美国加拿大日本三国的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进而提出符合我国现状发展需求的校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并着重分析校方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实施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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