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农村社会纠纷多由农村精英依据习惯在村落内部得到处理,但现阶段农村纠纷的场域、主体、类型及矛盾尖锐程度都已发生变化,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矛盾化解的需要。在整个国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农村社会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是这一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法治教育培养村民的法治思维,加强引导促进村民按法治方式办事,利用历史人物崇拜和现实法治资源培育其法治信仰,是农村社会纠纷化解实现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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