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数据的爆发式增长,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加困难,个人信息泄露和侵权事件层出不穷,这对民法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救济受害者权益提出了新的挑战。有关个人信息应作为隐私权保护还是作为独立的权利进行保护尚未达成共识,各国提供不同的立法模式如何取舍也仍未明晰,亟需在立法和司法上对该问题做出回应。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规范个人信息管理和使用,应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主体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和信息管理者的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侵权诉讼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公共监管,以公权力介入企业个人信息管理,规范行业制度,为隐私保护筑起高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