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在我国迄今仍存在较大争议。实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作为养老保险的两种基本筹资模式,尽管在对储蓄率和成本的影响上存在较大差异,但在养老保险功能的发挥上却具有等效性。在我国当前储蓄率较高的情况下,成本应成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选择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现收现付制应成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基本选择。在当前我国养老保险采行"统账结合"模式的情况下,名义账户制可作为我国养老保险模式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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