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给商场积分卡加分兑换购物券进行消费应如何处理

作者:刘仁文; 狄世深; 吴孟栓; 张志勇
来源:人民检察, 2006, (20): 29-34.
DOI:10.3969/j.issn.1004-4043.2006.20.015

摘要

案情简介 闫某伙同杨某,利用某商厦开展民惠龙卡(具有打折、积分功能)积分返券活动的机会,闫某在商厦用本人及他人身份证申请办理了近10张民惠龙卡,杨某利用曾经在商厦电脑部工作过并掌握密码的便利,私自进入商厦的计算机系统,向卡内虚加积分80余万分(积分应由实际消费所得,一定的积分可以兑换一定的礼金券,在商厦可等同于人民币进行消费),再由闫某持积分卡到商厦前台找熟人穆某兑换礼金券(兑换的时候应核实身份,核对积分记录及购物小票).其间闫某和杨某共兑换礼金券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并进行消费,后穆某感觉有问题便停止兑换,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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