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耳其非穆斯林少数民族主要包括信仰基督教的希腊人、亚美尼亚人、保加利亚人、格鲁吉亚人、阿拉伯人,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信仰巴哈伊教、耶齐德派和原始宗教的阿拉伯人及亚述人后裔。尽管《洛桑条约》对少数民族的权利地位做出明确规定,但在现代化进程中,非穆斯林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教育权利、财产财富、人身安全、上升渠道均遭到限制。正义与发展党上台后顺应入盟要求,积极修订宪法和出台法律提升少数民族的政治与社会地位,但非穆斯林少数民族政治社会处境的根本改善需要突破《洛桑和约》的概念框架,弱化凯末尔主义对国家发展方向的影响,建构基于公民民族主义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