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镇化必然引发部分农民"弃地进城",近年不断深化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了这一趋势。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平罗县坚持规则先行、分类推进和协同实施,并注重发挥村集体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颁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的生态移民安置,尝试了政府收储、以房养老、集体成员内部交易等多种方式的土地退出安排,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其制度创新在收储的可持续性、政府与市场机制的协调性、补偿价格的合理性、改革的彻底性等方面面临挑战。从进城农民和老年农民的社会保障出发,为农村土地有偿退出提供政策出口,有利于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当前渐进式的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合理性,但是否打破农村集体组织边界,以及如何更好地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成员内部交易需要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