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科学的社会运行视角分析,科学共同体不仅要倾心关注科学奖励系统,同时也需要建立必要的惩戒制度。从科学社会学、科学职业化、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和科技管理等视角分析对科学研究活动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是有其必要性的,并且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但是由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必要的困境。因此,科学共同体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完善相应的惩戒制度,进而实现科学研究活动的奖惩均衡和科学社会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