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民国时期浙江省黄岩县的水利建设为例,探讨了地方水利建设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民国时期国家通过制定法规、颁布政令、加强管理与技术指导、提供建设经费等方式,对地方水利建设加以引导;地方精英作为政府与基层社会的连接者,不但是当地水利建设的发起人和推动者,也是政府在地方水利建设中的直接执行者,在政府力量未能涉及的区域更是主导者。针对水利建设中出现的纠纷,民国时期国家与地方社会展开了积极的互动,其解决方式主要有民间调解、行政处理、司法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