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监管是由市场准入、运营和市退出监管三部分组成的有机体系。在这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立法者既要考虑到各个法律法规间的统一性,法规的完整性与普适性,而且要考虑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可预见性与创新性。随着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银行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应根植于我国目前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不断健全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证金融业稳定发展。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