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创新是当代中国治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的动力则是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的核心议题。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可以提出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综合性分析框架,这一框架将制度分为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将创新动力分为间接动力和直接动力。间接动力是触发地方政府创新意愿的外部要素,根据其影响力强弱,又可进一步分为强制性动力和诱致性动力;直接动力则是地方政府对特定创新的成本收益分析,如果地方政府预期某一创新的收益高于成本,则将产出新的制度安排,如果预期的创新收益低于成本,则会选择维持现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