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阶段套期业务核算涉及的会计准则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准则——套期保值》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准则——套期会计》。当企业不具备套期会计核算条件时,使用22号准则,期货平仓和浮动盈亏直接计入损益,期现损益错配。当企业符合套期会计的核算要求时,可以自主选择原24号准则或新24号准则,期货平仓或浮动盈亏有效部分,计入现货损益实现期间。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