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袁裕来诉安徽省政府案为主要切入点,从案例分析的角度,讨论行政主体在行政决定做出过程中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立法规定,也讨论了一定的理论观点。最终得出结论,即提出三点意见作为区分行政过程信息是否应当公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