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对癫所致精神障碍违法者犯罪学特征的分析,探讨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主要因素。方法:采用自编鉴定案例登记表记录132例癫所致精神障碍违法者的犯罪学特征,按照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分两组进行犯罪学特征对照分析,应用Spearman相关法分析刑事责任能力与犯罪学特征的相关性,以刑事责任能力作为因变量,以犯罪学特征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无刑事责任能力组与有刑事责任能力组相比,在作案前有无诱发事件、作案动机、作案目的、作案后是否自称遗忘和作案后的反应5个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1)。Spearman相关分析显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与作案动机(r=-0.464)、作案目的(r=-0.439)、诱发事件(r=-0.299)、作案后的反应(r=-0.226)、自称遗忘(r=0.231)之间存在显著相关。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作案动机(OR=0.581,P=0.004)、作案目的(OR=0.822,P=0.015)两个因素进入方程。结论:在癫所致精神障碍违法者的犯罪学特征中,作案动机和作案目的是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要因素,在今后的鉴定工作中应给予充分重视。

  • 出版日期2009-2-20
  • 单位四川大学;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