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法律思维依次达到三重层级:形式逻辑和形式推理是第一层级,保证思维的有效性;辩证逻辑和辩证推理是第二层级,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法律思维定式是第三层级,决定司法活动的方向。三重层级逐级推进,推动法官法律思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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