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新政"以来,国家开始在乡村大规模推广新式教育。为了满足新式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家对地方教育的控制,国家开始陆续在地方建立教育行政机构劝学所。由于其后发、外生的特征,作为"国家政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扩张预示着一种与18世纪欧洲不同的道路。随着劝学所的出现,各州县出现了一个劝学绅董群体,他们从体制外进入体制内,获得了办理地方学务的权力。但由于国家没有能力使其实现完全的官僚化或完全的自治,在"官绅通力合作"的办学模式下,这些劝学绅董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扩张,且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随着国家权力在乡村的急剧扩张,以及劝学绅董越来越把办理学务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乡村社会中的绅民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