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农民工面临失业风险大、生活保障弱、再就业难等问题,导致农民工群体对失业保险制度存在潜在需求。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由于给付条件过于严格、保障水平低以及就业促进功能缺位等原因,不能与农民工对失业保险制度的潜在需求匹配。应以农民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采用灵活的缴费率机制,并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与支付水平相挂钩,为农民工建立既有别于正规就业,又能与正规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接轨的弹性失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