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存在严重的主体职能缺位现象,这是导致这一区域人才合作源动力不足的根源所在。本文以京津冀为例,在科学界定区域人才合作多元主体自身职能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区域人才合作多元主体职能缺位的原因,并从建立多元跨区域权威性协调机构、促进三地人才政策协调与制度衔接、明晰多元主体职能定位、强化多元主体整体性观念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