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时期以来,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例,有关司法似乎格外地"法外容情",这种做法即使在"法治"的当代依然没有改变,甚至还呈现不断蔓延之势。这种做法于情有理,但于法无据,既悖法理、宪法,又违《刑事诉讼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典型的知法犯法、违法司法。当然,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具有其自身特殊性,要实现"法亦容情"、实现刑事法律与刑事政策的有机统一,可以通过修改《高等教育法》、建立完善大学生犯罪预防机制以及着力发挥社区矫正作用等途径进行更多更稳妥的探索。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