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形式,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山东省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真正意义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性差;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程序不规范,规范的流转中介机构和完善的农业用地的流转市场尚未建立等。对此,应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审批、准入机制,规范准入手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使农业用地有序流转;政府适当增加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补贴,建立并完善土地市场价格机制,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保证土地流转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