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职能定位的本质特征是合法的暴力,必须严格法定。警察组织目标设计有执法、维持秩序和服务等约束集,必须紧扣警察职能定位之暴力性这一核心特征,这是警察组织与一般行政组织在组织目标设计方面的核心区别。设定警察职能应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区分暴力可能与即时暴力,将警察职能定位限定在即时暴力之范畴;二是在警察暴力对象方面区分对人的暴力与对物的暴力,并将暴力对象限定在人、即非法暴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