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秩序的理论源头,其产生可以追溯到公元十一世纪的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自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对其做出规定起,已被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所肯定,几乎每个国家的法律中都存在着公共秩序保留。本文主要就当今国际社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法律规避制度的区分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