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地方税收体系相比,现行地方税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地方税管理权限划分不尽合理;地方税种划分欠科学且不规范;地方税制结构不合理,缺少主体税种,税收“真空”多;地方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税收流失大。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合理确定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科学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分税制体制,深化地方税制改革和加强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