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港交所发布新规,允许公司实行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双重股权结构不同于传统股权结构的最大特点,在于双重股权结构通过特殊投票权的形式,使创始人在股权融资过程中保留了对企业的控制权。从根本上防止了恶意收购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创始人对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以小米公司为研究视角,分析小米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动因以及财务绩效,并提出建议。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