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政府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在吉林设置行省,裁撤将军,设置吉林全省旗务处来管理全省旗人事务,谋划旗人生计问题以及祭祀、贡品的筹办事务。吉林全省旗务处存续时间虽不长,但也为清末旗人生计问题的改善、消除满汉界限、推动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