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不同干预时机及干预方法在抗磷脂综合征(APS)合并妊娠者存在先兆早产或宫颈功能受到影响病例抗早产的效果。方法分析2006—2014年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收治的127例原发性抗磷脂综合征合并单胎妊娠患者的临床资料,依据抗APS干预时机分为未干预、孕前干预、<孕14周干预及≥孕14周干预的4组,对其中59例存在先兆早产征象或宫颈功能受影响者将抗早产方法分为单纯抑制宫缩(A组)、抗APS+抑制宫缩(B组)以及抗APS+抑制宫缩+宫颈环扎术(C组)3种。分析早产风险因素以及不同干预时机下不同抗早产干预方法的孕周终止情况。结果早产发生率35.4%。59例有先兆早产征象或宫颈功能受影响,但早产风险因素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平均分娩孕周在B组和C组明显大于A组(P<0.001)。C组平均分娩孕周大于B组(P=0.028)。抗APS联合抗早产干预组平均分娩孕周明显大于无抗APS的单纯抑制宫缩A组(P<0.001)。孕前干预与孕<14周干预与APS先兆早产中34周之后和37周之后分娩呈正相关。结论 APS存在早产风险,孕前或孕14周前开始干预并联合抗早产治疗可以明显延长先兆早产病例的妊娠时间,增加34周后分娩率和足月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