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契约是以期望为主要形式的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观心理约定,在学校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应建构符合学院组织特点和教师角色特点的心理契约管理模式,加强沟通,保持学校与教师之间期望的动态平衡,信守对教师的承诺并在学校不得不违背契约时及时进行政策解释,努力提高教师对学院工作的满意度,营造以促进师生发展为本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