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能仅局限于从静态单一的角度理解"人民",亦不能仅以片面主观的思维看待"群众"。将辩证法融入到对"人民群众"这一社会历史概念的理解中,全面看待"人民"与"敌人"的关系,正确理解"群众"与"个人"的联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